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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鑒:上海建委發文加強防火門、窗、卷簾、玻璃隔墻管理,附驗收常見問題!
- 作者:錦宏防火門窗
- 發布時間:2025-11-13 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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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鑒:上海建委發文加強防火門、窗、卷簾、玻璃隔墻管理,附驗收常見問題!
近日,為加強建筑構件耐火設計、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上海建委發布了《關于加強本市部分建筑耐火構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共五章,明確了適用范圍,列出了通用要求,具體闡述了防火門、防火窗、防火窗的具體要求和常見問題。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關于加強本市部分建筑耐火構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建設管理部門、各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 5 部門《關于切實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和《上海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滬建質安聯〔 2025〕466 號 )工作要求,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 58號)和《上海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辦法》( 滬住建規范〔 2023〕 18 號 )要求及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范標準規定,進一步加強本市建筑耐火構件設計、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現作以下工作提示。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所稱建筑耐火構件是指國家消防救援局印發的現行《消防產品目錄》所列建筑耐火構件中的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
二、標準適用時間
國家標準《防火卷簾》GB14102-2024 已于2025年5月1日起實施、國家標準《防火窗》GB16809-2024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國家標準《防火門》GB12955-2024將于2026年5月1日起實施,行業標準《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XF97-2025將于2026年5月1日起實施。自上述標準實施日期起,通過“一網通辦”上傳申報施工圖審查的設計文件應符合現行標準要求。
三、通用要求
防火門、 防火窗、 防火卷簾、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均屬于消防產品,但不屬于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范圍。 具有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和以下任一種合法的報告,均符合產品在建設工程中的使用要求。
(一)產品自愿性認證證書和型式試驗報告
具有產品自愿性認證證書和型式試驗報告的,按照認證機構公開發布的認證規則明確的同一認證單元的原則確認,認證證書涵蓋的產品范圍可以在建設工程中使用。
( 二)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具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的,產品型式檢驗報告與現場所用產品在尺寸規格、材質、結構形式、組配件等完全一致時,產品可以在建設工程中使用。
( 三)技術鑒定證書
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新型產品( 如防火防煙安全戶門、高防煙防火門、折疊式防火門、 電子防火門鎖、 防火防煙安全戶門門鎖等),除提供產品型式檢驗報告,還應提供消防產品技術鑒定證書。
( 四)產品委托檢驗報告
未能出具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自愿性認證證書的,對于一些異形( 因建筑造型需要,其形狀、尺寸或開啟方式超出標準認證單元范圍的)消防產品, 除提供同廠家的同類產品關于本條第( 一)或第( 二)點提及的報告,還應出具該異形消防產品的耐火極限委托檢驗報告。
四、其他要求
(一)防火門
1.子母式防火門屬于雙扇門,子門應滿足可以自動關閉的要求,若子門不滿足自動關閉要求,疏散凈寬度只可計算母門開敞時的凈寬度。
2.防火門的推閂式逃生門鎖、 閉門器屬于消防產品,應符合消防產品的相關規定。
3. 安裝的鎖具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防火門》GB12955-2024耐火性能要求的防火鎖的型式檢驗報告。
4.防火門不得連續安裝( 兩樘防火門之間無墻體, 門框直接與門框連接)。

( 二)防火窗
防火窗的形式應與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一致, 防火窗由多樘防火玻璃加窗扇框架拼合而成的,單樘玻璃尺寸不得大于報告所載玻璃尺寸,拼接的窗扇框架的截面尺寸、材質、密封材料等, 防火玻璃的結構、厚度應與檢驗報告一致,玻璃數量可適當根據具體情況判定。(該類產品應提供型式檢驗報告,特殊結構的產品可出具委托檢驗報告。)
( 三)防火卷簾
1.原國家標準《防火卷簾》中未確定試驗洞口尺寸,通過檢(試)驗的尺寸基本為3.0m*3.0m,新修訂的國家標準《防火卷簾》GB14102-2024中 防火卷 簾的試驗洞口尺寸 可到9.0m*6.0m,擴大了可獲得合格型式檢(試)驗報告的防火卷簾的范圍。
2.現場使用的防火卷簾的導軌、傳動部件、防脫鉤裝置、簾面導向裝置等主要零配件應與簾面(板)匹配, 防火卷簾安裝后安裝后的基本運行性能、依自重下降運行性能、反復啟閉性能等應符合標準規范規定的性能要求。
3.防火卷簾與建筑結構構件之間的空隙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極限應不小于墻體的耐火極限。
( 四)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
1.防火玻璃用于隔墻時,應提供依據國家標準《鑲玻璃構件實驗方法》GB/T 12513-2006 或行業標準《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XF 97-2025( 2026 年 5 月 1 日 以后)檢驗的型式檢驗報告。
2.疏散走道隔墻上安裝的窗戶占所在墻面的面積不超過該墻面面積的25%時,窗戶可以是普通玻璃窗或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窗。
3.防火玻璃隔墻不宜用于老年人照料設施、兒童活動場所、 醫療建筑的疏散走道隔墻,確需使用時,采用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的區段, 總長度不應超過該場所樓層疏散走道總長度的 25%。
五、耐火構件在建設工程中使用的常見問題
(一)防火門
1.工程現場使用的尺寸大于產品認證單元的尺寸。
2.門內的亮窗、玻璃、小門扇等尺寸大于產品認證單元的尺寸。
3.防火門無固定永久性產品標志銘牌,或所載信息不齊全。
4.防火門表面加裝貼面材料或其他裝修時,減小門框和門的規格尺寸,降低防火門的耐火性能。
5.設計為常開式防火門,現場安裝的是常閉式防火門。
6.鋼質防火門框未有效灌漿。
( 二)防火窗
1.甲、 乙級防火窗使用的是非隔熱性防火窗。
2.現場使用的尺寸大于產品認證單元的尺寸。
3.現場安裝的防火窗為多樘玻璃由窗扇框架拼接組合的形式,提供的檢驗報告為單樘玻璃的。
4.現場使用的是活動式防火窗,提供的型式檢( 試)驗報告為固定式防火窗。
5.現場使用的是上懸或下懸式防火窗,提供的型式檢(試)驗報告為平開式防火窗。
5.活動式防火窗扇不滿足自動關閉要求。
6.避難間防火窗所安裝的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防火窗的耐火極限。
( 三)防火卷簾
1.現場使用的尺寸大于產品認證單元的尺寸。
2.施工時未按圖施工,擅自取消設計文件中防火卷簾中間的結構柱,擴大防火卷簾的尺寸。
3.現場使用“弧形”、“L形”等異形防火卷簾,只提供“直線形”防火卷簾型式檢(試)驗報告。
4.外露型導軌未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 四)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
1.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只提供防火玻璃的報告。
2.有耐火隔熱性要求的防火玻璃隔墻,現場采用了非隔熱性防火玻璃。
3.現場安裝的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的玻璃尺寸大于型式檢(試)驗報告中的玻璃的尺寸。
4.現場安裝的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為多樘玻璃和框架拼接組合而成的,提供報告的檢驗報告為單樘玻璃的。
5.現場安裝的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墻的框架材質、密封材料不一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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